金融界消息,近日,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,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1000元。
据金融界了解,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,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。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32条,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4条第2项,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其进行了处罚,处罚内容为罚款1000元。
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32条,构成了运输货物未防止货物脱落的违规行为。对此,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以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64条第2项为依据,决定对其进行罚款,罚款金额为1000元。